本版编辑团队
本版精品文章
人气排行
- 胜者为王【057】婶婶... [庄河教师]
- 【柳判传奇】̶... [羽砚]
- 美丽的逃亡(少年勿点)... [烽火]
- 17·天伦孽【草稿】... [羽砚]
- 我是你的稻草人... [皓月]
- 胜者为王【024】三个... [庄河教师]
- 31集电视和谐文学连续... [韦志远]
- 韦志远扶贫... [韦志远]
- 男奴(一)... [卡萨布兰]
- 恩施剿匪记 (二)解放... [云木欣欣]
文章评论
庄河教师 评论 (评论时间2011-07-09 04:16:18) | ||
问好各位!看过这么多关于这篇小说的留言,我个人认为不必计较不休,一篇文学作品,一份要渲染的文学气氛,一个文学作品的主题,一个延伸出来的理论,更重要的是一种派生出来的理论,都应该有它的适应性和争议的适度性,各位就此打住! | ||
海凝 评论 (评论时间2011-07-09 00:36:06) | ||
【发表】两个字给你打了括号你不会没看到吧?说实话,我都懒得搭理你了。在定性的时候玩人情战术,你就已经为人所不齿了。 | ||
江湖夜雨 评论 (评论时间2011-07-09 00:33:22) | ||
呵呵,意淫倾向也是罪?!请问与意淫之间有何不同?还是一句话: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夜雨拜拜了! | ||
江湖夜雨 评论 (评论时间2011-07-09 00:28:36) | ||
夜雨走了。清者自清,浊者自浊。 |
||
海凝 评论 (评论时间2011-07-09 00:27:32) | ||
你举这个例子不太雅也不确切。意淫是没有行为表现的,而你【发表】出这段带有“意淫”倾向的文字,则不属于意淫了。 | ||
江湖夜雨 评论 (评论时间2011-07-09 00:17:24) | ||
再回海凝,夜雨再来申明一下:根据拙作中主人公的逻辑做了适当塑造的一段的思想,肯定是我自己的。原来的短信并没有说要感谢房地产开发商,我的文中也没有要感谢政府,买房的钱数、时间,说话的逻辑与人物,都有改变,请问,如此是否不可以?既然已经是我自己的话,只不过是原来的躯壳,请问是否还要著明是改编自那段出处?------说句不好听的,如果只是意淫了,而没有施行进行强奸的实践,是否可以成罪?!------矛盾的《子夜》就是根据法国左拉的一篇小说改写的,构思上多有借鉴之处,为什么没有构成剽窃?而只是被批评为不够原创? | ||
江湖夜雨 评论 (评论时间2011-07-09 00:10:14) | ||
这个网站,我是越来越灰心了!也许如此,便正好被某人幸灾乐祸。但江湖阔大,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我很后悔当初没有听从刘美聪兄的话,他劝我不要来这里,免得被狗咬!他自己就是厌烦狗咬而走的。 | ||
江湖夜雨 评论 (评论时间2011-07-09 00:08:00) | ||
夜雨要休息了。向被打扰的朋友们说声抱歉你!明天我也许有时间还看一下,也许没有时间在理会。 |
||
江湖夜雨 评论 (评论时间2011-07-09 00:07:07) | ||
以上就是他诋毁我的真正原因! | ||
江湖夜雨 评论 (评论时间2011-07-09 00:05:57) | ||
相信大家已经有了一个大致清楚的了解,夜雨因为问心无愧,所以敢于对簿公堂!相信大家的眼睛是会看事的。 另外,公布一个小道消息:洒家在网站编辑群上如此说 洒家无戒(630686329) 22:32:26 你臭不在今天 洒家无戒(630686329) 22:32:30 在我心里 -------大家可以看到他的用心。以前在网站上我可是和他战争过几回的,并且也曾被他骂。 |
||
海凝 评论 (评论时间2011-07-09 00:05:52) | ||
既然你如此抵赖,我也不必再给你留面子。你可以仔细看下抄袭的定义。 抄袭、剽窃,是同一概念(为简略起见,以下统称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更准确的说法应是,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发表。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 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五日 剽窃:抄袭[别人的【思想】或言词];采用[创作出的产品] 而不说出其来源 你的核心部分思想完全是人家的,去了这段文字,你这篇文章还有什么可读性?还在此矢口抵赖,什么叫借鉴?你先去把借鉴的含义弄明白再说吧。 |
||
江湖夜雨 评论 (评论时间2011-07-09 00:03:52) | ||
我终于明白了所谓“深文罗织”这个词!大家都来看呀。看的越明白越好,是黑的变不白,是白的也说不黑! | ||
江湖夜雨 评论 (评论时间2011-07-08 23:56:05) | ||
夜雨再来申明一下:根据拙作中主人公的逻辑做了适当塑造的一段的思想,肯定是我自己的。原来的短信并没有说要感谢房地产开发商,我的文中也没有要感谢政府,买房的钱数、时间,说话的逻辑与人物,都有改变,请问,如此是否不可以?既然已经是我自己的话,只不过是原来的躯壳,请问是否还要著明是改编自那段出处? | ||
海凝 评论 (评论时间2011-07-08 23:48:57) | ||
既然说到改编,那改编是否需要注明?如果这段文字的思想部分是你自己的,无可厚非。而就是这段文字,你自己说一下,是否你这篇文章的核心部分?如果是,那你最好标明此文根据某某改编。否则如何自圆其说? | ||
江湖夜雨 评论 (评论时间2011-07-08 23:48:55) | ||
相信大家已经有了一个大致清楚的了解,夜雨因为问心无愧,所以敢于对簿公堂!相信大家的眼睛是会看事的。 另外,公布一个小道消息:洒家在网站编辑群上如此说 洒家无戒(630686329) 22:32:26 你臭不在今天 洒家无戒(630686329) 22:32:30 在我心里 -------大家可以看到他的用心。以前在网站上我可是和他战争过几回的,并且也曾被他骂。 |
||
江湖夜雨 评论 (评论时间2011-07-08 23:46:08) | ||
洒家如此处心积虑,拿所谓的破绽说事,我不知道,到底是谁在干扰公众视线。 | ||
江湖夜雨 评论 (评论时间2011-07-08 23:44:51) | ||
请问海凝,你所搜索出的那段短信,到底有多少字与我的相同?我并不是狡辩,我已经坦然承认了我是改编自这段,但我要告诉你:借鉴就是借鉴。古今中外,无数的诗词中况且都有直接的引用,为何不能允许如此的借鉴?注意,并不是套用,而是我根据拙作中主人公的逻辑做了适当塑造的。 请大家明鉴 |
||
海凝 评论 (评论时间2011-07-08 23:43:41) | ||
抄袭、剽窃,是同一概念(为简略起见,以下统称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更准确的说法应是,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发表。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 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五日 |
||
江湖夜雨 评论 (评论时间2011-07-08 23:38:19) | ||
请问海凝,你所搜索出的那段短信,到底有多少字与我的相同?我并不是狡辩,我已经坦然承认了我是改编自这段,但我要告诉你:借鉴就是借鉴。古今中外,无数的诗词中况且都有直接的引用,为何不能允许如此的借鉴?注意,并不是套用,而是我根据拙作中主人公的逻辑做了适当塑造的。 请大家明鉴。 |
||
江湖夜雨 评论 (评论时间2011-07-08 23:35:55) | ||
请大家说说借鉴的含义到底是什么?如果不分辨清楚,岂不要糊里糊涂就当了冤大头! |
共有 42 条评论 . 当前第 1 页,共 3 页 | ||
诗赋绽芳蕊 今来觅知音
关于我们 | 走近诗赋 | 入网须知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诗赋网 Copyright 2008-2016 zgshifu.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8006388号
诗赋杂志投稿邮箱:sunwulang@163.com
联系人:轻盈 QQ:418193847、1969288009、466968777 QQ群号(点击链接) 电话:15609834167 E-mail:sttsty@sina.com
版权所有:诗赋网 Copyright 2008-2016 zgshifu.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8006388号
诗赋杂志投稿邮箱:sunwulang@163.com
联系人:轻盈 QQ:418193847、1969288009、466968777 QQ群号(点击链接) 电话:15609834167 E-mail:sttsty@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