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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执没完(连载之四)
文章来源:本网        访问量:610        作者:刘聪震        发布:刘聪震诗歌        首发时间:2010-12-13 09: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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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争执 没完
编语:
                               (四)

  看守所是一个临时的过渡性质的监狱,日子就这样慢慢的过去了。凭良心说,何为民在古都市第四看守所那是受到了很不错的礼遇的,他甚至同监所的教导员都成为朋友了——人家是为工作,而他自己则是一种生存的需要。那点点滴滴的细节性的关照,使他的心灵得到了些许的宽慰,人格和尊严也才没有被彻底的横扫进垃圾桶。
  教导员安慰他,从案件的性质讲你不是主观故意的,双方都是属于“感情用事”,即使是打架过程中出了人命,那也得分清成因,要细微、谨慎、科学的去对待它和分析它。何为民真算是遇到贵人了,他觉得在他暗谈的毫无生机的命途里好像是升出了一道曙光。“也许自己真的不会被逮捕”,他天真的这样盼着、想着,也在天天祈祷着希图那个乔单也会像自己一样能没有事,希望他仅仅是受些皮外伤而已。他还想了自己出去了一定要去看他,也要向他表示一些歉意和忏悔——这脾气暴躁而本性善良的何为民总算是在开始反思自己了。
  俗话说,“是福不是祸,有祸就躲不过”。在何为民被关进看守所快三个月的时候,对他的正式“逮捕令”总算是下来了,如此的慢真让人心焦,何为民还以为法律会放过他自己呢。懂规矩的人都明白,刑事案子遇到这种情况也很正常,一些环节上疙疙瘩瘩,说明案子多多少少在某些环节上存在瑕疵和争议,有时候是需要“补侦”之类的等等,是其他多重原因所造成的。不过,接下来的“快”却又是快得出人意料,法院那“一审”时,一次开庭和二次开庭,控辩双方意见分歧很大,可以说是争得不可开交,然而法院却无视何为民这一方的辩解,你看现在他们在长达6页的判决书的文本中,将何为民这一方的“辩护律师”所辩解的都一一的给否决了。法院在给何为民的“S2009-刑初字第195号”《判决书》的最后一页上这样写道,“经本院审理查明:何为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性格暴戾,心胸狭窄,因鸡毛蒜皮小事,叫来社会上无业人员,参与打架斗殴。在殴斗过程中,何为民只认准被伤害人乔单一人,穷追不舍,下手狠毒,情节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已造成受害人乔单面部毁容,鉴定为四级;同时造成被伤害人脾脏破裂,鉴定为IV级;令造成受害人乔单在失聪耳聋人(左耳听力为93分贝),构成四级伤残;与此同时,还造成被害人乔单性功能障碍,阳痿不起,将可能导致终生不育(需长期观察治疗),并致其左手伤残8级。后果特别严重,现经本院合议厅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之规定,现判决何为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另外,根据‘刑事所附带民事’之规定,判处何为民一次性赔付乔单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八万七千六百五十元整。”“判决乔单寻衅滋事罪,处刑期一年零三个月;同时,赔付何为民住院医疗费柒千玖佰陆拾元零伍角伍分。”“此判决书为初审判决,被判决人若有不服,可在15日之内上诉至本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者,此法律文书即刻生效!”
  拿到这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何为民气得简直要爆炸了,“我是哪里是请人打架了?明明是对方请的人啊!这他妈这完全是在开玩笑!!!”他大喊着。但这绝不是什么人在给他开玩笑!从《判决书》的书面文字上看,法院能有什么错啊,你搬开法典,你看看刑法的条款也就知道了啊,法院能有什么错呢!
  何为民被判处“死缓”的消息不胫而走,他原来的同事、朋友,尤其是那天到打架现场的采访过的记者朋友们,个个都被惊得有点发晕,但仔细一想也都释然了:假如那天是何某失手,将乔某打得是一病不起,施救无效而死亡了。那你何为民又该当何罪?说不定那“立即执行”恐怕都是有可能的啊。现在不是流行着“致残不如把人弄死”吗,你看那些交通事故 ,凡是没有被撞死的,肇事人就丧心病狂而要返身,把受害人碾压几遍将其弄死才罢休,有的甚至持刀故意将受害人杀死。这“没有死就是后患,没有死就是累赘。”人没有死就是比死了还严重,这法律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谁能弄清。何为民是犯法了,但他犯的法是有点不明不白,犯的是稀里糊涂。省电视台的王岩锐在得到何为民被判死缓的消息后,一开始也并不相信,以为是误传了,待他拿到判决书的复印件看完之后,就非常气愤:“这完全是草菅人命呢!”他用语不当地下了个结论。他感到心疼,觉得不可思议,心堵得慌,他在办公室想了半天,他对《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什么的根本弄不懂,也搞不出所以然。他不管这些,他找出名片来,找出那天在和何为民房间里上网的女记者的名片,他以抱怨和调侃的口气,打电话告诉她“何为民网吧的事被判为死刑了,你知道吗,你有啥感想呢妹子?”那一头就说“你别开玩笑了王大哥,我啥都不知道,你别吓我啊!”“我没事干了,吓唬你干啥?我发个传真或发个电子邮件给你,判决书就在我的手上。你告诉你的QQ吧!”而那一头电话中立时传来哭泣的哭声。哭声告诉他,她现在不在线但马上短信发邮箱号和QQ号到他的手机里。
  接着王岩锐挂了电话,又找出“乔哥”的名片来,他看到“游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这些字,觉得很不舒服,感觉乔老板这个人简直就像是个幽灵,是一个流氓,是黑社会的头目。但他能量很大,人也厚道着,何为民住院的钱都是他给垫付的,说不定他也可以给帮个什么忙。这是一个大老板了。电话打通了,他首先自个儿介绍道,“我是省电视台的王岩锐,你乔老总,你这游侠还记得我吗?”“记得记得,怎么不记得!”
  “记得就好。那天在你友谊西路网吧里出事的何为民记者要被执行死刑了啊,你对他的老婆孩子是否也发点慈善之心,你有何感想啊!”
  “兄弟,你啥意思,不要瞎说嘛,你把话说明白,我是一个直来直去的人,不喜欢拐弯抹角!”。王岩锐就告诉他,“一审法厅判处何为民为死缓罪,你看能有啥什么法不?”乔哥大喝一声“不可能吧?能是死——罪?”
  “那我判决书传给你,就是死刑,缓期执行而已!”
  “我不要了!知道了,他妈的,也太黑了。是这,让我想一想吧,我三天以后给你电话!你不要关机啊!到时你把何案的代理律师找着一起来,我们可以在一起聊聊!”
  第四天下午5时,乔老板打电话给王岩锐了,让他到经开区新世纪大厦16楼1608号房间,这里是他的一个办公室。王岩锐开车和代理律师一道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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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刘聪震诗歌 评论 (评论时间2010-12-31 22:21:02)  
谢谢余老师,谢谢大哥。我已经按您的意见处理了,O(∩_∩)O谢谢啊!我当时跟几位同志商量过,都说可以给弄一些他们胡整的事。看来,我就是得听您的意见——因为过于常识性的东西,人家不会犯的。
余文唐 评论 (评论时间2010-12-31 10:41:51)  
倒颠黑白铸奇冤。注意:现行刑法没有道德败坏罪、流氓罪和殴打他人罪。
刘聪震诗歌 评论 (评论时间2010-12-13 15:13:47)  
庄兄您理解错啦,我实事求是地用文学的方式反映生活,稿子马上就完结了。我是要文唐兄看看是别的意思,譬如司法的某些程序问题。但不是这个意思啊。案例是不能雷同的,所以不能照搬,这种事情也无法委婉,除非搞成《西游记》,我不想那样,哈哈哈。文章可能会删除的,嘻嘻
庄河教师 评论 (评论时间2010-12-13 13:04:49)  
问好聪震兄!大手笔搞出大构思来,何为民——死缓,两年后执行,赔偿费巨额,看来这案子确实没有法度来支配,期待下文——乔哥弟表现!聪震兄,文学作品就是文学作品,虽不该有什么担心的,但也要委婉着点!有人做!有人看!有人说!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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