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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矩废物法之语言说
文章来源:生活哲学        访问量:1054        作者:生活哲学        发布:生活哲学        首发时间:2010-01-15 15:38:00
关键词:规矩 废物 法 说
编语:

规矩废物法之语言说

(四篇原创文稿节选)

一、“规矩”说(2007年4月) 

要知道规矩,不然要付出代价。

规矩是个圈圈儿。知规矩知圈圈儿半径有多长,懂规矩晓得圈圈儿有多大;不知规矩随意长短圈圈儿半径,不懂规矩任意划圈圈儿出圈圈儿。

规矩是条绳儿。知规矩清楚绳究竟有多长,懂规矩明白绳到底有多粗;不知规矩不经意间套上了绳,不懂规矩无意时却成了绳中套。

规矩多多,宪法、法律、法规、规章(政府令)、规定(命令类如红头文件/内部规则/守则/准则等)以及文化风俗信仰等惯例惯用之约定俗成……

规矩要人人遵循/遵守。“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有人说规矩是人定的,为别人定的、给别人用的,执规矩之人远在规矩之外枉亵规矩,知规矩不循规矩,懂规矩犯规矩,岂有此理?!(注:那不是您该管的事儿)

    总之,规矩是用不以您的意志为转移的点作圆心、一截绳儿为半径划出来的一个绳圈圈儿。

    警示语:对待规矩要“学而知,知而思,思而后行”。行于规矩之中,乃人间沧桑正道也 

二、“废物”说(问答方式2007年4月)

什么是废物?一定是没有用的东西。垃圾是废物吗?不一定,因为垃圾在一定条件下可转化为有用的东西。有人说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财富。

什么是真正的废物?试举例一、二。废物是不可救药、不可转化、没有一点用途,见到后有消极情绪,留着会妨碍其它而打死也不愿保留的东西。例1:某个人好事不会做、做了准做坏、做坏了罪责于人,此类人是“垃圾”,或称为“准废物”。例2:某个人性本善,长大后手长了把持着“贪” 字;脑袋大了装满了“名利色权位”。形象上看,此人可能被称为国家“财富”,本质上却是“准废物”。

“准废物”是废物吗?未来可能是。时间老人表明,“准废物”象垃圾一样会转化的。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在一段相当长的时期内,转化不成垃圾的最有可能转化成“废物”。现实残酷表明,抱以期望此人会转好可能的人,是垃圾;漠然、漠视、漠认并恁由其转化的人也是垃圾。可见,“废物”来源于垃圾转化失败后的“准废物”。

三、说法(2008年4月)

法,指法律,是官僚集团为巩固自身统治地位而用于维护权力的工具。法的名字叫政权,别名叫政治。法的主人叫官僚,也叫执政党。法的内容叫权力,本质叫利益。法的作用叫法治,俗称绳之以法。法为官用,叫执政;法为僚用,叫行政。法的号令,叫依法行政、执政为民。

    说法,因人而异。有的人,叫依法行政;有的人,叫执政为民;有的人,学法知法守法;有的人,不依法犯法甚至贪赃枉法……

四、“法之语言”说(2008年8月)

“法”,不是儿戏。倘若以身试“法”,终将付出代价。值此,献上的“法之语言”说,感谢朋友们对生活哲学(人)的关照、指导、指教和爱护。

1、“不得”:有禁止的意思。否则,将为由此带来的不良后果承担责任。近义:不允许、不能、不可以、禁止等。

2、“应当”:有义务应这样……。否则,要承担不这样所产生的相应责任。近义:应该、必须等。

3 、“禁止”:绝对不可、绝对不能。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遭受制裁。近义:不得、防止、避免、严禁等。

4、“受理”:事件正式进入办理时限/程序,计时开始。在规定内,得到办事结果/答复/回复。否则,将追究承办人的法律责任。近义:立案等。

5、“送达”:送到的意思。送到后还须获得受让人签收或背书等相关信息。常应用于送件、邮递,以及e-mail等电子化通讯等领域。

6、“知道”:被告知后回以确认的意思。指告知双方均落实并都予以确认无误。

7、补偿:因过失、失误、错误等造成的损害、毁坏、伤害而多在物质上给予补救的辅助措施,源自事件性质没发生根本性改变。

8、赔偿:因不作为、过失、失误、错误等造成的伤害、损害、毁坏而在物质或精神上给予补救的保全措施,如翻案、平反昭雪等类事件的处理。源自事件性质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

9、“所有”:使用、支配、占有、所有等四项权属统称。如:私人财产、人身权利、(公民)人身自由等均具有不可侵犯性。近义:拥有、私有、占有等。

10、“有关”: 与主体有直接关联。如数学函数关系,一一对应。近义:“相关”,与主体有相当的关联,含非直接性关联。

11、“其他”:意思是某些条款应列入未列入而留给执法人员实施自由裁量权的法律依据。

(注:上述谬误之处,在所难免,仅供参阅。请以法典或法律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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